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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锐杰 · 党建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走进王震故居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4周年,深刻体悟与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于近日组织开展了主题党建活动,全体党员律师带领全所同仁及家属,共赴王震故居。此次活动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充分依托本土丰厚的红色文化资源,以实地践学深化党性锤炼。
湖南锐杰党支部的党员律师在此次活动中切实发挥了先锋引领作用,将严肃的党性教育与温馨的团队建设巧妙结合,营造出全员学习、共同感悟的浓厚氛围。王震将军的革命风范与不朽功勋,如同一堂直抵灵魂的生动党课,激励着锐杰人从红色根脉中汲取红色力量。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2025年年中党员大会
2025年7月27日,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了2025年年中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谭元满、副书记刘梅芳、组织委员唐达、宣传委员蒋阳丹、纪检委员何黎辉、统战委员陈磊、青年委员李霞艳及党员、发展对象、积极分子等3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明确下半年重点任务,动员全体党员凝心聚力、接续奋斗。
本次大会既是一次深刻的工作总结会,更是一次有力的动员部署会。锐杰党支部全体党员律师将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聚焦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夯实组织基础、激发队伍活力,以更高标准、更实作风推动支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律所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PART.02
锐杰 · 动态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工会组织开展夏季团建活动
为增强团队凝聚力,丰富员工业余生活,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工会于7月19日组织全所律师、工作人员及家属前往浏阳六叠泉景区开展夏季团建活动。
随着律所队伍的持续壮大,一年一度的集中团建更显珍贵意义。它不仅是紧张工作之余的放松之旅,更是新老成员加速融合、深化认同的重要平台。在协作漂流与岸上交流中,彼此的距离悄然拉近,默契悄然生长。带着清凉的回忆与饱满的热情,锐杰人将以更紧密的协作、更昂扬的斗志,携手投身下半年的专业服务,在法治航道上继续扬帆奋进。
我所廖密飞律师、任珊律师代理的一起涉1亿元跨境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近日,在我所雷新明律师的指导下,我所廖密飞律师、任珊律师代理的一起涉1亿元跨境合同纠纷,作为首批6个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之一,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
本案金额巨大,争议焦点明确。针对本案最核心的支付能力与周期问题,我所廖密飞律师和任珊律师据理力争,坚决维护我方客户的资金回笼权益。当合议庭提出分期履行方案时,两位律师积极介入谈判,深度参与方案细节的设计。成功推动法院在方案中明确了分期还款的最低限额,并将每期支付时间精准细化到月,同时确保方案中嵌入了强有力的违约制约条款。这一系列举措,显著降低了对方再次违约的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了我方客户未来数年的现金流安全与可预期性,将纸面协议转化为切实可行的保障。
触摸法律对温度,我所蒋阳丹律师助力麓山少年成长营
在青少年的成长关键期,法治素养的培育至关重要。为了让麓山少年们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感受法律的威严与公正,第二十期麓山少年成长营特别策划了模拟法庭活动。我所合伙人蒋阳丹律师作为律所代表及湖南大爱无疆青少年公益发展中心的志愿者,全程参与了此次活动。
此次深入麓山少年成长营开展法律启蒙活动,正是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践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的一个缩影。锐杰律师们始终以赤诚之心行走在公益路上——无论是深入社区的普法宣讲,还是雪中送炭的公益捐赠,他们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守护社会的暖流,让规则之光照亮更多角落。
我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召开年中总结会议
2025年7月4日,我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召开年中总结会议,会议由青工委主任李霞艳主持,律所分管副主任张硕全程参与,律所副主任兼管委会主任李青云莅临指导。
会议明确部分事项:一是由张硕主任牵头,继续开展青年互助计划,搭建“青年律师公共案源池”;二是完善青年律师微信群管理,确保总所人员全体青年律师及实习律师人员入群,强化活动通知触达率;三是建立“锐杰开庭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推送所内开庭排期,鼓励旁听学习;四是持续在“锐杰大讲堂”框架下开展案例分享与圆桌培训。
本次会议为青工委下半年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任务。青工委将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增强青年律师凝聚力与成长力,为律所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PART.03
锐杰 · 案例
我所陈君维、陈秀敏律师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胜诉
近日,我所陈君维、陈秀敏律师作为被告律师代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获得一审全面胜诉。双清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确认涉案《股东退股协议》无效,免除被告公司支付30万元退股款及64,395元利息的法律责任。
本案涉及股东退股协议的效力认定,法律争议复杂。原告主张依据《股东退股协议》要求被告公司支付退股款及高额逾期利息。锐杰律师团队精准抓住案件核心矛盾,提出关键抗辩:“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与“实质为股权转让”。
法院最终采纳锐杰律师全部观点,认定退股协议因违反《公司法》禁止性规定而无效,从根本上否定了原告的请求权基础。本案的胜诉结果,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更体现了锐杰律师在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实力。两位律师凭借对《公司法》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最终赢得法院支持。
我所张硕律师、刘婷律师及何标蓉(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公司涉税案件获不起诉决定
我所张硕律师、刘婷律师及何标蓉(实习律师)代理的某公司涉税案件取得显著辩护成效。检察机关经审查后,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案中,某公司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我所张硕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全面细致的案卷分析工作。通过全面阅卷、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及证据,精准提出案件定性异议,经与办案机关多次专业沟通,成功推动案件定性调整为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不起诉决定。
本案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锐杰律师在涉税刑事案件领域的专业水准。张硕律师团队凭借对税务犯罪构成要件的深刻理解,以及对案件证据的精准把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企业因不当追诉可能遭受的重大损失。
我所张硕律师、刘婷律师及何标蓉(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案获不起诉决定
近日,我所张硕律师、刘婷律师及何标蓉(实习律师)代理的周某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获不起诉决定。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承办律师团队通过细致梳理证据材料,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要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实的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充分论证当事人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经过与检察机关的有效沟通和充分说理,检察机关最终采纳律师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承办律师团队通过严谨的证据分析和精准的法律适用,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