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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锐杰 · 党建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十一月主题党日活动

11月26日,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围绕“学深悟透新精神,砥砺奋进新征程”主题开展党日活动。
活动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及“十五五”规划建议说明,引导党员深刻把握国家发展大局与战略方向。同时,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支部要求全体党员将党的建设要求融入执业实践。
通过本次学习,党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大家表示,要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服务法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履行好人民律师的职责使命。
PART.02
锐杰 · 动态
我所律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值班



11月,我所选派了三名专业律师前社区值班,为居民提供免费、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律师们耐心倾听群众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侵权赔偿等方面的困惑,结合法律规定与实践经验,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与可行的解决思路,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我所公益服务的足迹不仅限于社区。律所祝小龙等律师,同期在检察院参与值班,依法履职,为畅通群众司法诉求渠道、促进司法公正贡献力量。
与此同时,我所李霞艳律师、蒋阳丹律师以及王玉律师,也坚守在法院的值班岗位上。他们为前来诉讼咨询的当事人提供专业的程序引导与法律解答,有效辅助了法院的诉讼服务工作,展现了律师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专业价值。
我所林浩茫律师《法治金句》书法作品获长沙律协书画摄影展三等奖


近日,在长沙市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中,我所林浩茫律师创作的《法治金句》书法作品荣获三等奖,展现了我所律师深厚的文化素养与法治情怀。
本次活动由长沙市律师协会主办,自9月27日征集通知发布以来,活动得到了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的积极响应。经过严格的资格初审和专家评审,本次活动共评选出一等奖3幅、二等奖6幅、三等奖10幅。林浩茫律师的作品从众多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其创作的《法治金句》以遒劲有力的笔触,书写法治核心要义,将法律人的专业信仰与书法艺术的传统美学相融合,彰显出“法治精神,笔墨传承”的深刻寓意。
以球会友,锐杰篮球队十一月开展了多场训练赛


十一月,锐杰篮球队继续弘扬“锐意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在初冬的寒意中有序组织了多场篮球友谊交流活动。尽管气温渐冷,但赛场上的热情丝毫未减,队员们攻防有序、配合默契,既展现出扎实的战术素养,也在激烈的身体对抗中体现了顽强的拼搏意志,生动诠释了法律人无惧挑战、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通过常态化以赛促练,队伍在磨合中持续提升,团队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篮球不仅成为体能和技术的练兵场,更化身为联结兄弟单位、深化交流合作的重要纽带。锐杰人将“专业高效、永不言弃”的职业品格,融入每一次奔跑、每一次传递,用运动的热力驱散冬日的寒冷,也鲜活展现了律所文化中那股始终跃动、生生不息的活力与韧劲。
PART.03
锐杰 · 案例
我所张国强律师办理的劳动纠纷案件,助当事人顺利拿到经济补偿金获赠锦旗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我所代理的当事人阳女士因用人单位变相辞退,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接受委托后,我所张国强律师立即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梳理与分析,通过细致地收集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沟通记录、录音等),整理出60多页的证据材料,并且精准地梳理出案件的法律关系与争议焦点。
在仲裁过程中,张国强律师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以及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深刻理解,据理力争,充分阐述了用人单位行为的违法性。最终,用人单位愿意接受我方的调解方案,案件成功调解,当事人在调解达成的第3天收到了用人单位支付的全额经济补偿金。
案件圆满结束后,当事人特意送来一面书写着“尽心尽责律师楷模,专业敬业不负重托”的锦旗,对我所律师的专业能力、负责态度以及在此次维权过程中给予的全力支持与暖心陪伴表示高度认可和诚挚感谢。
我所熊万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程序、工具罪案件获不予批捕决定
我所熊万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案件,经熊万律师的专业辩护,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阶段采纳律师意见,依法对嫌疑人作出了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审查批捕的关键阶段,熊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翔实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本案在行为定性等方面存在疑问,且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不符合逮捕的法定条件。通过与办案机关的有效沟通,检察机关最终采纳律师的专业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并予以释放。
我所张国强律师办理的诈骗罪案件成功取保
胡某团伙在“*手”APP帮商家做刷单业务,下单后选择“朋友代付”,等受害人代付货款后,通过注销支付账号等方式,使代付款项退还到胡某团伙手中,以此骗取受害人数万元,被长沙市公安局某分局以诈骗罪刑事拘留。
张国强律师接受胡某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去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会见胡某,充分了解案情后;与办案机关沟通退赃退赔等事项;积极取得受害者的谅解;并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最终,胡某在刑拘的第37天成功办理取保候审,与家人团聚。案件也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我所蒋阳丹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盗窃罪案件获不起诉决定
我所蒋阳丹律师承办的蒋某涉嫌盗窃罪法律援助案件取得良好结果。在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蒋阳丹律师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前往检察机关阅卷,对全案证据材料进行了细致梳理与分析。蒋阳丹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要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论证详实的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从犯罪构成、情节认定、社会危害性等多维度充分阐述本案不符合起诉条件。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蒋阳丹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问题展开充分说理。经过不懈努力,检察机关最终采纳律师辩护意见,依法对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我所刘中杰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聚众淫乱罪案件获不起诉决定
赖某某因在长沙某洗浴中心涉嫌聚众淫乱,于2025年8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刘中杰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刘律师围绕涉案行为是否符合“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与检察官多次沟通,重点从行为性质与情节角度进行论证分析,最终检察机关对赖某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律师提醒:部分洗浴场所因空间的共通性以及行为发生的随意性,易被认定为聚众淫乱场所,在其中发生性行为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建议公众在类似场所注意行为边界,避免触及违法红线。
我所熊万律师代理的一起涉嫌诈骗罪案件获不起诉决定
我所熊万律师代理的刘某涉嫌诈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案取得存疑不起诉的成果。本案从侦查阶段接受委托,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熊万律师迅速开展工作,第一时间向检察机关调阅全部案卷材料,经深入梳理分析,发现该案存在关键证据不充分、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
熊万律师紧扣“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起诉标准,重点围绕涉案事实链条的完整性、证据的证明力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专业论证,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案件疑点,并提交了详尽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明确指出该案不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律师意见,依法对刘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