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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杰动态||锐杰律所李鑫律师为一师星沙实验小学学生筑牢反欺凌“法治防线”

为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遏制校园欺凌事件发生,2025年9月25日上午,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受邀走进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星沙实验小学,开展以“学法知法守法、抵制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普法宣讲活动。本次活动由湖南锐杰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暨人才培养部副部长李鑫主讲,百余名四年级师生现场参与,互动氛围浓厚,普法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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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过程中,李鑫律师以“认知-后果-防范”为逻辑主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的案例,为同学们层层剖析校园欺凌的核心问题。首先,在“校园欺凌的定义与类型”环节,李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明确校园欺凌是“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失的行为”,并通过情景对比,详细拆解了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大类型。同时,她指出语言欺凌发生率显著高于其他类型,提醒同学们警惕“看不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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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部分,李鑫律师结合《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不同情节欺凌行为对应的责任:轻则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情节较重者将面临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行政责任;若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罪名,即使是未成年人,也需依法承担拘役、管制甚至有期徒刑等刑事责任。她特别列举“校园群殴致他人受伤”的真实案例——某学校学生因插队纠纷引发斗殴,施暴者不仅需赔付高额医疗费,还被学校严肃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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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欺凌该怎么办?能直接反打回去吗?”在互动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举手,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李鑫律师针对性给出“四忌四要”应对指南:忌“懵”(慌乱无措)、忌“沉默”(忍气吞声)、忌“鲁莽”(冲动对抗)、忌“以暴制暴”(激化矛盾);要“冷静”(保持理智)、要“求助”(及时向老师、家长、警察等反映)、要“远离”(避开潜在危险场景)、要“留证”(保留欺凌证据),并强调“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首次遭遇欺凌时不必刻意示弱,但需避免激怒对方,抓住机会呼救或逃离。同时,她鼓励同学们不做“被欺凌者”、不做“施暴者”、更不做“冷眼旁观者”。

活动最后,李鑫律师围绕“如何预防校园欺凌”,从学校、家庭、个人三个层面提出建议:学校需加强法律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营造包容和谐的校园文化;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言行,保持良好沟通;学生要树立正确价值观,提升心理承受能力与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一师星沙实验小学第一届学生申诉治理委员会委员,李律师还公布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表示将持续为同学们提供法律咨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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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普法宣讲是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践行“公益普法、守护成长”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作为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领域。未来,锐杰律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推出更多贴合青少年需求的普法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校园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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